108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公告
凡於108年11月20日後考取本校訂定之專業證照同學,如欲申請證照獎勵金,請即日起至6/12前,填妥附件二.【BA5-4-034-B】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、附件四.中華大學收據,並附上證照影本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,至系辦公室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謝謝!!
校訂專業證照名稱及分級請參閱以下連結:http://oaa.chu.edu.tw/files/11-1083-5461.php。
另外,凡本校在學學生(不包括進修學士班、二年制在職專班、碩士在職專班、碩士班在職生博士班)且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弱勢學生資格,得依據本校「希望遨翔安定助學補助及獎勵辦法」(附件五)申請:1.證照考試報名費補助 2.考取證照者可申請「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標準之1.5倍獎勵金(同一證照不可兩邊重複申請獎勵金),(可參閱:http://ce.chu.edu.tw/p/406-1031-7698,r11.php?Lang=zh-tw)若有疑問請洽教發中心-歐小姐 分機:6215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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