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度第一梯次專業證照獎勵申請通知
一、108年度第一梯次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截止日為108年5月30日,請檢具證照獎勵申請表(BA5-4-034-B)、專業證照影本(附正本查驗),領據及存摺封面影本。
二、107學年度第8次教務會議提案修正通過之「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已更新補助之各類專業證照名稱及等級分類,並已簽請鈞長核定後公告實施。故自108年3月13日後申請「專業證照獎勵」者,請務必符合最新「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,否則予以退件。
三、相關辦法(附件一)及申請表(附件二)亦可至教發中心網頁下載 http://oaa.chu.edu.tw/files/11-1083-5544.php。
四、證照獎勵金已於106 年 7 月 19 日 105 學年度第 10 次教務會議通過改為由點數計算,故收據請先不要填寫金額。A、B 二級分別認列 15 點、10 點。專業證照獎勵每點數獎勵金額=總專業證照獎勵金/總獎勵點數。每點數獎勵金額以 1 佰元為上限。
五、本校在學學生(不包括進修學士班、二年制在職專班、碩士在職專班、碩士班在職生博士班)且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弱勢學生資格,得依據本校「希望遨翔安定助學補助及獎勵辦法」(附件五)申請:1.證照考試報名費補助(附件六) 2.考取證照者可申請「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標準之3倍獎勵金(附件七;同一證照不可兩邊重複申請獎勵金),若有疑問請洽教發中心-江先生 分機:6219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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