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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-1學年度「中華大學經濟不利學生課業進步獎勵金」即日起開放申請

一、符合本校認定之經濟不利學生身份,且前(110)學年度有科目重修之成績進步達10分以上至30分之同學,均可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(一)下午五點止,因每年度教育部提供經費有限,故將以「資料完整度」與「送件順序」作為收件撥款順序,故請同學送件前務必再三檢視表件。
三、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1至3,請務必詳閱後填寫,填寫範例如附件4。填寫完成表件,請送交行政大樓L412教學發展中心申請。
四、若有問題,請致電本校教發中心陳小姐,電話:03-5186178。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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